(一)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在校期间正考无不及格课程;
(三)上学年综合测评量化考核名次在本专业前3%;
(四)每学年所获综合奖学金均为甲等;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梅华奖学金获得总次数不少于一次;
(六)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四级考试(CET-4)达到500分以上或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六级考试(CET-6)达到45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在此基础上还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TEM-4));
(七)文体类、竞赛类、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及以上等级奖的总次数不少于五次(其中科研、创新创业奖项不少于两次);
(八)有一定的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等活动经历。
说明:其中1、2、3为标准项,4、5、6、7、8为择优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