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20、21、22级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我院学生工作,促使和引导广大同学在校期间积极进取勤奋学习,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将进行会计学院2022-2023学年表彰,评优对象为会计学院大二到大四在校大学生。请各班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班会时进行评选,并以班级为单位,由团支书收齐后将评优表格和汇总名单纸质档于12月11日(周一)下午16:00-16:30交到6教112教室,评优表格和汇总名单电子档于12月11日(周一)下午16:00前发至组织部办公室委员处,逾期将作为班级自动放弃评选机会处理。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会根据上报的名单,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作风,选出最终评优人员与优秀班级。
一、 评优类别:
(一)、集体奖项
1、优秀班集体 2、最佳学风建设奖班级 3、最佳风采奖班级
4、最佳团组织生活奖班级 5、院级文明寝室
注: 1、前四项奖项已在2023年超级班团活动中评出。不参与此次评选。
2、此次院级评奖评优可以申请的集体奖项为:院级文明寝室。
3、已获得2022-2023学年校级文明寝室表彰的寝室不重复参与此次院级文明寝室评选。
(二)、个人奖项
1、会计之星 2、院级优秀毕业生 3、院级三好学生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5、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6、院级文体积极分子
7、院级科研积极分子 8、单科优胜奖 9、优秀党员
注:1、标红奖项之间不能重复评比,且已获得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校级三好学生表彰的同学不重复参与此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及院级三好学生评选。
2、单科优胜奖个人最多提交三门课程成绩参与评选,且个人最多可获一门单科优胜奖。
3、所有表格一式一份填写,团支书需填写汇总表。
二 、评选条件:
(一)、集体奖项
院级文明寝室
(1)寝室文化
①寝室同学团结一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助友爱,有集体荣誉感;
②寝室布置简洁明亮,具有一定的文化特色,兼有个性化及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
(2)寝室风气
①政治风气浓。寝室全体成员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改革开放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②学习氛围好。寝室成员学习风气浓厚,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牢固,学年成绩优良,考试无作弊不及格现象,并能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并有75%的成员曾获得综合奖学金。(寝室人员组成依照2022-2023学年寝室实际情况填写)
③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④寝室生活健康丰富,不沉迷电脑网络游戏,不在宿舍酗酒赌博吸烟打麻将等。
⑤休息时间寝室不吵闹,不影响周围寝室。
(3)寝室卫生
①寝室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检查制度;
②寝室清洁卫生。室内清新无异味;地面清洁,无垃圾;墙面整洁,无蛛网;门窗明亮,无灰尘;全体成员能保持个人卫生和寝室整洁,在宿舍管理中心校学生会生活部检查中得分达到优秀。
③寝室整齐有序。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主要包括地面物品,卫生洁具,阳台悬挂衣服等;书桌无杂物,书籍电脑放置整齐有序;床面平整,床上用品叠放整齐。
(4)学期抽查结果
按照《会计学院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名次居学院前10名之列。
(二)、个人奖项
1、会计之星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在国内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者参加全国全市科技竞赛获得过奖励。
(3)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5,单科绩点不低于2.5分,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居班级前3名。
(4)至少获1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2、院级优秀毕业生
(1)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2)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3)遵守校纪校规,诚实谦虚,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集体争得荣誉;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不少于1次获得奖学金,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居班级前10名。
(5)社会工作成绩突出,在校期间至少获1次以上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各类校级先进称号。
(6)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7)认真参与毕业生教育活动。带头执行学校学院毕业工作的方针和决定。
(8)院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20%评比。
(9)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3、院级三好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遵守校纪校规,诚实谦虚,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尊敬师长。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系里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单科绩点不低于2.0分,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居班级前10名。
(4)与院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校级三好学生不重复评选。
(5)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
(6)三好学生必须获得该年度2022-2023学年综合奖学金,其名次列本专业同年级前20%。
(7)院级三好学生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5%评比。
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1)连续任职一年以上,能认真履行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职责,按照学院各级组织的要求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热爱班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组织能力较强,思维活跃,能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大胆主动认真负责,在学生工作中成绩突出,坚持完成好所担任的工作,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单科绩点不低于1.5,学年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居班级前15名。
(4)与院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及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
(5)院级优秀学生干不超过学生干部人数的25%评比。
5、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大收获。
(2)社会实践活动表载翔实,社会实践报告内容丰富,切中要害,观点鲜明。
(3)认真组织院或班级社会实践活动者。
(4)学年内无挂科现象。
(5)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5%评比。
6、院级文体积极分子
(1)积极自动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并能发挥自己的文体特长或参与协助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使之顺利开展。
(2)在院文体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校级三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文体比赛中获奖。
(3)学年内无挂科现象。
(4)院级文体积极分子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5%评比。
7、院级科研积极分子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良好。
(2)自主积极的参加各种科研、学术性活动,并能发挥自己的特长组织或参与、协助科研活动的组织工作,使之顺利开展。
(3)在院科研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校级三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科研比赛中获奖。
(4)在校级以上报刊杂志期刊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作品。
(5)学年内无挂科现象。
(6)院级科研积极分子不超过学生人数的25%评比。
8、单科优胜奖
(1)同一学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参与当学年单科优胜奖评选,同一科目取分数最高者获奖。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做自动放弃评选机会处理。
①大学参加CET-4或CET-6考试年级成绩最高者。CET-4或CET-6两年连续满足条件者,不重复评选。(大学通过CET-4分数600分以上者,CET-6分数570分以上者。)
②本专业主干课程85分以上并居年级第一名者。
9、优秀党员
(1)思想作风好。旗帜鲜明,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2)工作表现好。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熟悉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效果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3)服务群众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敢于制止;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履行义务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坚持真理,讲党性顾大局重团结,模范履行党员义务;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决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5)带头模范好。履行岗位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效率高质量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增强党员形象,在学习生活中起好先锋模范作用。
(6)学习成绩好。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单科绩点不低于1.5,学年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居班级前20名。
(7)本科生第一、二、三党支部每个支部限报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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