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2023年MPAcc非全日制调剂公告
一、调剂原则
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重庆理大学会计学院官网:https://kj.cqut.edu.cn/,可以查询相关信息。
二、调剂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调剂人数 |
125300 |
会计硕士 |
非全日制 |
50左右 |
三、调剂条件
(一)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若不按要求报名,我校将不接收调剂申请。
(二)调剂分数线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初试总分 |
单科 |
204英语二 |
199管理类综合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125300 |
会计硕士 |
>=212 |
>=51 |
>=102 |
(三)会计硕士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125300)会计硕士、审计硕士(025700)专业的考生。
(四)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4英语二。
(五)接受入学报到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
四、调剂程序
(一)提交调剂申请和资格审查电子材料
准备MPAcc非全调剂申请书和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并按电子材料提交要求和规范(见附件2),将相关资格审查电子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电子材料的具体目录清单、格式规范和操作步骤见附件文档,请考生严格按照文件命名和格式规范提交,电子材料下载和资格审查将由小蛮1号机器人协助审查,未按规范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发出调剂通知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MPAcc非全调剂申请书和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申请资格无效。
(二)填报调剂志愿
(1)调剂时间:2023年4月6日00:00—4月6日14:00
(2)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特别提醒:我校只接受资格审查合格并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志愿填报的考生的调剂。电话或者邮件预约调剂一概无效。
(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根据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按照1:2左右的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四)调剂复试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①专业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由考生在复试信息表中填报选择考试方案,具体考试内容为:
甲方案: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
乙方案: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数据库技术、会计信息化
②政治理论考核(笔试,满分为100分),开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
③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认知与素养、现场能力表现。
④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先由考生用英语进行1分钟左右的自我介绍,再随机抽题与负责英语口试的老师当场用英语交流回答。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计算方法为:
报考会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成绩=政治理论考核成绩×10%+专业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试成绩×10%
(六)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以上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七)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一样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往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业绩突出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进行网上公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报考会计硕士专业的考生,复试中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
(5)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五、监督及复议
在复试过程中,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将深入各学院(中心)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专业课笔试考试、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对复试考核的实际情况、相关举措等进行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学校为考生提供申诉与复议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电话: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edu.cn
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
办公地址: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至善楼108室。
若发现有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3-62563040,邮箱jwb@cqut.edu.cn。
六、其他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凡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相关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被学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前与学校签署定向委培协议。
5.如有考生确因个人实际困难,无法到校参加复试的,请提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