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全体师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关于严肃处理予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的精神,为了培养优良学风,加强学术规范建设,提升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建立健全相应的认定和处理机制,我院经院务会讨论,特制定《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与管理办法》。请全院师生认真学习。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